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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山一直躺在這個妞的大腿上連翻身都沒翻一個,連一趟廁所都沒去,就這樣一直看著。老趙和那兩個哥們兒也都走了,是回家了還是帶著丫頭去別的地方,誰也不知道。
走的時候跟于小山打了招呼,他沒有一點反應,老趙理解一個人看書的狀態,所以也沒再打擾悄悄離去。
可憐腿早就麻了的小丫頭也不敢先走,更不敢打擾,只能老老實實地陪著。后來實在沒無聊了,這腿不能動,手再閑著就太沒勁了,于是就夠著自己找酒喝,于小山一直看,她就一直喝,終于醉倒在沙發上睡了過去。
這些都在這本書和孟串兒之外,于小山無暇顧及,書中寺廟里的那個老和尚說因果,說孽緣,說一切本在、注定、夢幻、泡影。但在于小山的眼里這個孟串兒更像一個阿修羅,直面人生的戰場時勇敢、執拗、剛烈,而后只能轉過身無人的時候獨自輕舔著自己的傷口。
像王菲的歌中那樣唱道“莫非你是阿修羅,享受哀艷的戰火,將玻璃鞋也擊破,都不愿看破。”心中的痛,是有多痛?傷,有多傷?累,是有多累?別人可能不懂,可于小山明白,跟了解自己一樣。
他們都相信,一定會有一個人踏過生命里的山山水水走進你的身邊,丟盔棄甲干凈純粹,能讓你卸下滿身的防備與負累,因為在那個人眼里你的一切都是透明的,卸下執著都一樣,那里面包裹著的不再是一個人,而是有你有我的彼此。
不知過來多久,于小山終于合上了那本書,然后點了一根煙,神情恍惚的看著眼前這個包房,半天才緩過神兒來。
開門把經理叫了過來,告訴他把那個喝醉的丫頭安排好,他剛要走那個丫頭就醒了,然后拉著于小山的手不放開,要跟他一起走——這估計是嫌棄腿還不夠麻。經理無奈的搖搖頭說,這丫頭是剛來的,藝術學院的學生,讓于小山不嫌棄就帶走得了。
于小山從包里掏出兩千塊錢塞進那女孩兒包里,然后罵了一句那個經理,告訴他給這個丫頭找個睡覺的地方醒醒酒,但是誰也不能借機動她。說實話,在這上面他不是裝逼,是真的不想,他生理方面的需求主要看心情。
現在他就想趕緊回家,到家第一件事就是開電腦,打開微博找到那個孟串兒,點擊私信,然后寫道。“用了幾個小時的時間看完了《至愛煙味》,也明白了當年你為什么會被《淡淡的憂傷》打動,同樣你的這本書也動容了我的全部思緒,不知道、不敢想,這到底是不是你的真實經歷,不過我用一個寫東西人的感覺,應該是,所以現在我有些分不清楚是被你的歲月、年華、故事、經歷、文筆還是你的人輕易地拽走了我的所有想象,我想說那些路我走過,那些一切我都懂。不是想喝頓酒嗎?馬上!”
打完了這段文字,于小山想了好半天,又按著回車鍵,把這段話都刪了。但這一晚他喝著酒,沒再看書,一夜無眠。
幾天后,他開車去公司的路上接到一個電話,一串陌生的號碼。
他剛接起來,對方就說:“書收到了嗎?”
于小山楞了一下,瞬間知道了對方是誰,然后答道:“收到了。”
“看了嗎?”
“嗯。”
“怎么樣?”
“可以喝頓酒!”
“好,定好地方發信息給你!”
第12章 這回真見了(1)
孟串兒自從聽到于小山那句“可以喝頓酒”之后,一直處于一種激動與興奮的狀態,像是恢復了多年前小丫頭的狀態,更像是丑媳婦終于見公婆的狀態,有些糾結、亢奮還有些小羞澀。
跟于小山約定好日期的當天,妝化了三遍,卸了三遍,最后還是決定不化,當然不是因為熊樣兒在旁邊逼逼“女人不應該化妝,自然美才是最美的。”而是這張臉,可以在任何人面前偽裝,就是不想在這個等待了兩年的于小山面前有一絲一毫的掩飾和不坦蕩。
要穿的衣服也是一樣,前幾天刻意出去買了兩條新裙子和t恤,但換來換去,最后還是都否了。就穿上平時的牛仔褲白襯衫,這樣最自然,最舒服。
這個于小山,她雖然是第一次見,但在她心里并不陌生,像認識了已經很久的一個老朋友,而且還絕對是知己。這些不用多說,文字不會騙人,那里面滲透出來的人性是一個人本真的東西,她相信她的理解。
一切準備妥當,一看點離約定時間還有一小時,喝酒的地方是孟串兒定的,于小山是專門從c城飛過來,千里迢迢過來喝頓酒,遲到是絕對不允許的。
主要是此刻她的心里也是急切的,當然此時不全是因為即將見面的那個人,而是這個人關乎著她人生的一段經歷與過往,在她心里深深地扎根成了一種拔不去的情結,而這些需要解決,要不然會讓她一直心有遺憾和不甘。
但是還有一個貨,誰呀?熊樣兒唄~她穿上鞋子轉身對熊樣兒說:“我今天去見我的偶像,你能不能不跟著我?”
“你一個姑娘家家,還是我女朋友,去跟一個男的喝酒,我必須得跟著,男人都是齷齪的,你喝多了他要是下藥怎么辦?”
“你給我滾遠點兒,別逼我罵你!”孟串兒懶得跟他啰嗦,自己一個人出門打個車就直奔喝酒的地兒去了。
這是一個中檔的會所,之前孟串兒在這里吃過幾次飯,對這里比較了解。這里在盛夏時分可以在草坪的餐桌旁吃飯,最大的好處有兩個,第一就是在室外可以抽煙,要不然喝時間長了他倆都得憋死。
第二不限時,24小時營業,怎么喝都行。草坪上的桌子之間相隔得比較遠,就給了很大的空間可以好好聊一聊,不用照顧別人眼光,更不會被別人打擾。
此刻的孟串兒是雀躍的,如倦鳥欲投林,涸鯨準入海,要知道如果沒有這個人,就沒有那本讓她魂牽夢縈的《淡淡的憂傷》。
其實那本書并沒有講出什么深刻的大道理,但是莫名的里面的句子鏗鏘有力,在任何沮喪悲觀被束縛被忽略的時刻,那些看似玩世不恭的話就像是一種力量,可以輕易地沖破世俗的阻礙,不在乎他人的眼光。
因為書中的于小山就是活得這樣坦蕩,天大的事情,哪怕面對生死,面對牢獄都可以一笑而過,那種閱盡千帆的返璞歸真的近似于調侃的輕松真的是一種支撐,支撐著孟串兒寫了自己的書,也支撐著她在面對每一個生活和工作的不順。
人生中有些無關風花雪月而來自內心深處的想念,沒有幾個人能知道,她更不奢求別人能懂。但她知道,她即將見到的那個人一定能懂,懂她所有的感覺和想法,那些所有思緒通過文字早已被彼此熟識,無需再說太多。
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熊陽開著車一直跟在她打的出租車后面,一下車那貨就笑嘻嘻的走了過來說:“我還是不放心,就跟過來了。”
孟串兒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馬上就到時間了,瞪著熊陽說:“來就來了,但我告訴你,最好管住自己的破嘴,要不然回去我一定把你舌頭剪下來。”
沒辦法,孟串兒只能帶著這個累贅走了進去,她不想把時間浪費在無關人等上面,再說在此時此刻此地跟這貨在這吵也不太適合,算了,甭計較了。
進了酒店,走過大堂,走到外面的用餐區,遠遠的看過去,有個男人:瘦瘦的,貼著頭皮的短發,瓜子臉,皮膚有點黑,帶著黑框眼鏡,穿著一件黑短t,下身是一件深藍色的短褲,一只腳踩在凳子上,另一只腳在地上,此刻正叼著煙眼神眺望著草坪上的幾匹吃草的馬。孟串兒的心思跟一堆破鼓錘過了似的,就一眼,孟串兒就知道就是他,于小山。
孟串兒緩緩神兒,盡量平復一下情緒走了過去,在他對面的椅子上坐了下來,于小山這時才轉過頭看著她。
“跟我想的一樣。”這第一句話說出來孟串兒想咬掉自己的舌頭,什么玩意沒頭沒尾的。沒想到于小山盯著他看了一會兒,也跟著淡定地點點頭,微笑著說:“我也是。”這男人眼神中有骨子狠勁兒,倔強的不服輸的狠勁兒,即使笑著的時候也一樣。
這時候熊陽跟在孟串兒身后,伸出手說:“你好,我叫熊陽,是孟串兒的男朋友。”操!!真的想爆天下粗口于他一身,這貨能不能不開口!孟串兒抽搐了一下嘴角想回開罵,但想想還是咬咬牙忍住了,跟于小山的第一次見面她實在太怕破壞氣氛了,最起碼不不能說話口沒遮攔一堆臟字。
于小山斜叼著煙,看了看熊陽,沒接他伸過來的手,但禮貌地回了句“你好。”
“《煙味至愛》寫得不錯,應該賣得挺火的,第幾版了?”
“文筆仿你,只求別畫虎不成反類犬就行,結尾的時候引了你大段的話向你致敬,第二版。”
熊陽驚訝地看看于小山,又看看孟串兒:“你還寫過書呢?這書能賺多少錢?”
孟串兒寫書的事兒從來沒跟他說過,也懶得理他,所以翻了個白眼,直接選擇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