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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趕著來,一是為了提前拜訪大隊長,二是為了讓明宛先熟悉熟悉環境。
剛好現在分出了住的地方,趁著其他知青來之前,江平之還能幫忙打掃衛生。等到其他人來了,再當面做這些,就顯得興師動眾,說不定不利于李明宛和他們交流。
江平之在部隊多年,自己的事情親力親為,打掃衛生是刻入骨子的一絲不茍。他沒有讓小肖做苦力,大部分衛生都是江平之自己動手,動作快,打掃的又干凈,小肖只是打個下手。
從李明宛選好自己睡哪個鋪之后,他先是幫李明宛把床鋪打掃干凈了,然后又把屋子的地板、天花板、窗戶,甚至是桌柜都給打掃了一遍。
因為怕明天來晚了,萬一有人再看中同一床,所以江平之又讓李明宛從行李里取出一些不重要的東西,擺在她的床和桌柜上。
做完這些,天差不多就已經黑了。
李明宛住的屋子是打掃的差不多了,可是廚房這些都還落著灰,這些就要等明天知青們來的時候一起動手,也好有個參與感,到時候一分,要給明宛做的事情就不多了。
江平之洗干凈手,就把挽起的袖子放下,他從頭到尾都不讓李明宛干活,還把她當
成小孩一樣哄著,讓她自己出去玩。
李明宛倒是想說什么,可是一看江平之堅定的神情,加上先前的理虧,只好拿著他塞的小零食站在旁邊。
等到坐上軍用吉普車后,江平之讓小肖把車開到鎮上,先帶李明宛去吃飯。說是鎮上,其實物資也貧瘠,也就有每個公社都有的供銷社,還有國營的小飯館,以及郵局之類的,說到底也是荒涼偏僻。
到了小飯館之后,盡管只有三個人,江平之還是點了五道菜,兩葷三素一湯,在這個年代,這個地方,絕對算是大方了。
他招呼小肖多吃一點紅燒肉,今天一天,小肖跟著跑不說,還幫忙打掃了衛生,確實辛苦。
后面好像又給了小肖什么,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江平之自己一個人在外面呆了這么多年,還能穩步上升,就算有他爹的原因,如果他自己不爭氣,也很難做到。所以他的為人處事早就鍛煉出來了,壓根不用李明宛擔心。
李明宛和剛穿書餓狠了的那段時間又不一樣,她被胡若弗養的很好,雖然家里也很克制,沒有頓頓葷腥,但并不是吃不到肉,如此一來,她養成了和現代一樣的習慣,不大愛吃肥肉。
可是這個時代不一樣,因為常年吃不到葷腥,聞不到油味,所以更喜歡肥肉。
譬如面前的這盤紅燒肉,肥而很膩,每塊紅燒肉上的瘦肉少的可憐,幾乎都是肥肉。這也不是人家飯館敷衍,相較而言,這估計是最受大眾喜愛的部位了。
就在李明宛對著素菜努力嚯嚯的時候,碗里突然夾了一塊分好的瘦肉。
她順著筷子向上望去,骨節分明,極為修長的一雙大手,手心上還有常年握槍的老繭,沒有李明宛的柔軟細膩,但是形狀卻極為好看。
毫無疑問,是江平之。
他拿著公筷,把紅燒肉的瘦肉分開,瘦的放在李明宛碗里,肥的就放在自己碗里。他默默做著這些,也不多說什么,在李明宛看過來的時候,才淡淡的說了句,“快點吃。”
一連分了好幾塊瘦肉,把盤子里瘦肉最多的幾塊都給撿出來了才停下。
等到三人吃完飯以后,才上了吉普車,朝江平之駐地附近去。
其實可以住在鎮上的招待所,可估計是常年沒什么人來,招待所的房間都透著一股霉味,而且灰塵太多,甚至連被褥上都有上一個客人留下來的污漬。
江平之索性決定帶李明宛回去,因為探親的緣故,駐地附近也有招待所,雖然小了點,但是一直都收拾的很干凈,關鍵是安全,李明宛住在里面,江平之也能放心回營地。
所以就又這么開到江平之的駐地去了,好在離得不遠,按照車程來算的話,從鎮上到江平之的駐地不會超過四十分鐘,李明宛下鄉的村子還有更近,估計不會超過半小時。
江平之帶著明宛去了招待所,又忙上忙下,開證明,進房間收拾行李,裝開水。
安頓好一切之后,江平之才準備離開,離開前叮囑明宛,“其他的知青至少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到,等吃完了午飯我再送你過去,今天累了一天,你好好休息,明天早上七點我過來送飯。”
李明宛點頭,“嗯,好。”
看她今天一整天都非常配合,也知道從北平一路坐火車到這里,沒休息過,幾乎都是馬不停蹄,精神肯定很疲憊,所以江平之笑了笑,凜冽的五官柔和了許多,聲音溫柔,“早點睡吧。”
等到江平之離開,李明宛才躺在床上,只覺得從頭到腳都是累的,骨頭仿佛被碾過一樣,連跟指頭都不愿意動,她才在床上翻滾了一圈,眼皮就重重翕上,睡得很沉。
等到第二天睜開眼睛的時候,天已經亮了,夏天就是這樣,不到六點就亮如白晝,可吵醒李明宛的不是耀眼的白光,而是出操的一聲聲哨響,她用被子蒙住頭,又把被子掀下來,呼吸卻漸漸平穩,人徹底清醒。
李明宛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索性躺在床上思考人生。
她已經下鄉了,李文畔那的壓力應該可以稍減,至于譚康平,她還記得的原書劇情里,他好像也是下鄉的,至于在哪里下鄉,就不太有印象,但是劇情應該沒有偏差。
在譚康平下鄉期間,書里的劇情不太涉及到他,無非是期間真正的李招娣被她親生母親找到,因為害怕,頂替李招娣身份的繼姐想辦法提前和譚康平結婚。但是這些都是一筆帶過,繼姐具體是怎么做的,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
當時,真正的李招娣的繼兄腿已經摔斷很久,繼父在廠里鬧了很久,盡管是意外,廠里也還是幫繼兄從臨時工轉正,還調去了清閑的崗位,在倉庫看大門。雖然有工人鐵飯碗,可是到底是瘸了腿,家庭條件不好,沒什么人愿意嫁給他,也有愿意的,但是自身條件就沒那么好。
一來二去,繼兄年紀就不小了。
后來李招娣的親生母親鬧死鬧活,述說自己的千般不易,百般委屈,終于把真正的李招娣認回來。可是認回來以后,她又想到娶不到妻子的繼子,還有亭亭玉立年華正好的親生女兒,她就萌生出讓女兒嫁給繼子的念頭。
她自覺理由也很充分,嫁給繼子,
往后女兒就能留在自己身邊,自己可以好好的補償她。更何況,這些年如果不是丈夫一家幫忙,她肯定養不大小兒子,小兒子才是前夫的香火,是李家真正的希望,為了這個,陳家對李家就有大恩。
李招娣作為李家的女兒,理應替李家還了這份恩情,有什么比嫁給繼子更好的報恩方式嗎?
李招娣的親生母親自覺占了大義,又有情理,先是勸李招娣,后面拿這些所謂的道理壓著李招娣,當時李招娣跟著親生母親回來,也想不到會這樣,周圍人生地不熟,每天都有人勸,后面拿話逼迫,她還跑了一次,結果沒有成功。
輪番的逼迫把李招娣磨的精神衰弱,整個人都快崩潰了,她又跑了一次,不知道怎么的掉進湖里,最后被繼兄救起來。于是大家都說這是救命之恩,得報答,所以要嫁給繼兄,李招娣還是不愿意,村子里的說辭救變了。說什么已經在河里抱了摸了,早就不干凈了,現在不嫁人,別是水性楊花,總之什么難聽的話都有。
李招娣受不住這些閑言碎語,加上親生母親的逼迫,最終同意了。
真正的李招娣在被拐賣后,也僥幸遇到好的養父母,好端端的讀到高中畢業,還有了城里的正經工作,誰能想到只是被親生母親認了回來,因為相信親生母親,請了假,跟著回鄉探親,就成了這幅鬼模樣。
再后來,她的工作也讓給了不成器的親生弟弟……
不管親生母親自覺娘道如何圓滿,繼父一家多么快活,所有人都迎來了滿意的結局,只有真正的李招娣,她的一輩子被毀了,成了徹頭徹尾的墊腳石、被犧牲的工具。
原書中,最后描寫李招娣的場景,就是說當初那個城里來的光鮮姑娘,變得和村子里的任何普通的婦人沒有差別,身邊圍繞著四五個孩子,眼神呆滯木然的縫著衣服。因為丈夫不良于行,家里的重活都要她來,所以當繼姐一家和弟弟一家回鄉下的時候,她還要招待他們,并且舉止里透著對城里人的局促。
誰能想到,她曾經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