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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托馬斯捏著小詹姆斯頭頂一根糊在一起需要掐羽管的羽毛,“咔嚓”幾下輕輕將黏在一起的羽毛重新分散開來。
低頭注視著瞇著眼享受掐羽管的小孩,小托馬斯一字一頓道:
“他是我和布魯斯的孩子,我愛他。”
“而且其實他也沒有很粘人。”
想了想小詹姆斯每天需要他們早安吻、晚安吻、睡前故事還有隨時擁抱的日常,小托馬斯對林肯·馬奇嚴肅道:
“也就比我粘人一點,但小孩這樣很正常。”
“……比你粘人本來就已經是鬼故事了。”
林肯都不想說小托馬斯了。
能比你粘人的這世界上有多少啊?這還不算粘人?
他嘀咕著:
“算了,你們覺得一切都好那就一切都好,我本來還以為你們根本沒法在一起多久呢。
“算了,你們幸福就行。”
第112章 追求布魯斯的第十九天
1.
在失去動物形態前的這段時間內,蝙蝠家族成員們的生活日常又沒那么日常:
他們還是會去夜巡。
但,動物形態和人類形態的切換讓夜巡變得很有意思。
“救命!!”
一個剛剛下班的漢堡店店員扯著自己的背包大喊著:
“蝙蝠俠,有人搶劫!”
這里面可是他的筆記本電腦和一整周的工資,他一分存款都沒有。
如果這個包被搶走他接下一周就只能天天去韋恩集團的救助點領面包了——
他的日子還沒到這步好不好?!
他一個手腳完整的成年人還不至于和老弱病殘搶那點飽腹的食物。
該死,他這次能活下來回家就學怎么存款。
漢堡店店員這樣想著,手中卻揪著自己的包死死不放。
“fuck!松手你是會死嗎?
“再不松手你就去死吧!”
與此同時,本來打算搶了包就跑的搶匪也一臉焦急,只是他戴著口罩漢堡店店員看不出他的色厲內荏。
沒錯,這也是他第一次搶劫。
他剛滿十八歲,因為找不到工作所以在黑//幫交戰的遺留地撿了把不知為何沒被回收的手//槍就決定搶劫。
但他只有兩發子彈,他也根本沒開過槍。
該死,他只是打算搶劫,他沒想過殺人!
腦門不停冒汗,劫匪虛張聲勢般一手揪著漢堡店店員的包,一手掏出了槍。
他大喊:
“你以為蝙蝠俠會來得那么快嗎?
“再不放手我就開槍了!”
“呵,有本事你就開槍啊!”
漢堡店店員同樣對吼著。
哥譚人和所有人類一樣怕死,但他們真不一定怕槍。
誰說槍就一定能殺人了?
那得看握槍的人是誰!
“放開我的包!”
說時遲那時快,隨著身后馬路上一輛汽車駛過讓劫匪不得不分心躲閃,漢堡店店員猛地飛身搶走了劫匪的槍。
但他的包也被不知為何毅力非常、死抓不放的劫匪一把抱在懷中。
槍也不管了,劫匪抱著包就悶頭橫穿馬路。
他試圖混入馬路另一側看熱鬧的人群中。
“該死,把我的包還回來!!”
抬手,漢堡店店員看著自己手中的槍懵了。
他要槍干什么?他又不是黑幫。
且不說這把破槍賣出去抵不抵得上他電腦和一周工資的價格,他一個普通市民還得找渠道賣。
這里可是哥譚,不是那種隨便找點違禁品就能路邊兜售的地方。
各種黑//幫和超級反派把違禁品的銷售門路抓的死死的。
你隨便賣這種東西是會被找上門的!
“我的包!!”
大喊著,急到失去理智的漢堡店店員下意識對著劫匪舉槍——
哦,他當然是會用槍的,這里可是哥譚,但凡日子還過得去的人都會買槍學槍自保。
而日子實在過不下去的人自然也是會用槍的,不過他們那是為了殺人。
嗓子都要啞了的大喊,漢堡店店員因為天天炸肉排而手異常穩的指向馬路中央的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