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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呼吸一下比一下急促,胸悶頭痛,卻覺得可能是空調溫度開的太高——
莫名其妙地,他在這一瞬——忽然很想去死。
因為就如賀嘉澍所說,他的人生毫無價值、更談不上任何尊嚴。他活著還有什么價值呢?
“對……”邵余頂著一張恥紅的臉,雙眼緊閉,張了張嘴,卻僅能擠出氣音兒,“對不起……”
他幾乎淚流滿面,卻覺得賀嘉澍說的沒錯——人的尊嚴只能由自己賺來。可他是個姘頭、不干不凈的男妓,沒有理由、也沒有立場去提“尊嚴”這兩字。
“對……”他還想道歉,可這聲道歉,卻如鯁在喉一般,無論如何都吐不出。
這根堅硬的刺,好似把他的五臟六腑,給劃了個鮮血淋漓,而一股衰弱的、又荒誕到極致的悲哀從中升起。
“……”邵余在這一瞬,淚流滿面。就如同他的名字一般——他可鄙又可恥,是個多余的、又徹頭徹尾的“廢物”。
他天生就當不了、那個被捧在手心里的“寶貝”。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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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p-多余廢物
邵余之所以叫“邵余”,是因為在他媽懷孕八個月的時候,他爸一家還沒有來提結婚的事兒——
他媽、方芬芬,一個各種意義上的“良家婦女”,向上供養著父親,向下供養著兩個弟弟。溫順、軟弱、毫無主見,但從小就包攬各種家務,是個家里家外操持的一把好手。
但這樣的,處處都被吃干抹凈的“良家婦女”,往往都有個致命傷——是一個死性不改的“戀愛腦”。
而他爸、邵皓國,年輕時長得倒蠻精神,穿夾克、梳著大背頭。靠著關系,找到一份廠里的工作,卻完全不思進取,一張嘴胡天吹地。“承諾”對他而言,完全就是放屁。
但凡長點心的,都知道這樣的男人根本不靠譜。但問題就在于——方芬芬從不知愛情的滋味,和這樣的男人“戀愛”是她長這么大,第一次叛逆,第一次感覺到解脫。
她打心眼里相信,一個男人會拯救她于苦海。而她符合各種意義上的“良家婦女”的標準,她是一個“好”女人——她會陪伴、拯救一個男人,而有了男人的倚靠,也會拯救她脫離“苦海”。
不知這段感情,是怎么開始、又怎么談下來的。
直到懷孕八個月,方芬芬的肚子已經大到擋都擋不住,可她心目當中,十里八鄉第一帥的男人邵皓國,連她家大門都沒有踏進來過,更遑論談結婚了——
方芬芬慌了,她一家子也跟著慌了。
這簡直是奇恥大辱,他們是十里八鄉第一老實的人家,怎么能出這檔子腌臜事兒?傳出去了,臉還要不要了?
他舅姥爺杵著拐棍,連連罵聲不止,把方芬芬、以及她爸她媽,都給訓了個狗血淋頭。并用拐棍,戳著大起來的肚子,怒斥道,“這就是個多余的狗玩意兒!晦禍家門的東西!!”
——這一語成讖,給尚未出生的邵余,定奪下了姓名。
——他天生就不合時機,是誕生于“愚蠢”以及“一時沖動”中的產物。
但最終,他還是沒能一出生就被掐死。
因為方芬芬和邵皓國,最終還是結婚了。領證的第二天,就去醫院待產,用時三小時零一分,生出了邵余——一個天生就沒爹疼,沒娘愛的玩意兒。
邵皓國,用好聽話講是“浪子”,說實在話,他腦子根本就定格在了十三、四歲。他知道吃、知道玩,但唯獨不知道什么叫做“責任”。
他覺得自己像個英雄,“拯救”了一個家庭不幸的女孩,并給了她一個“家”。但這份“英雄主義”實在是代價太大,變成了柴米油鹽、吃喝拉撒。讓他再也當不成一個“少年”。
男人都喜歡“救風塵”,雖然方芬芬是個“良家婦女”,但她家里家外、似是個奴仆一般操勞,為爸爸、為哥哥、為弟弟……
邵皓國從目睹這份不幸開始,就已經陷入了自己的“英雄”幻想里。
但他沒有英雄的本領,卻有著男人的劣根性,他動不動就發脾氣,因為妻子只能依賴著他、并無任何反抗能力。
愛情并沒有讓方芬芬搖身一變成為“公主”,甚至連個“女主人”都算不上,反倒是讓她成為了那個“罪魁禍首”——一切的不幸,一切的不順遂,全部都因“她”、這個性別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