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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家自大錦開國以來,光是死在戰場上的先輩就有八男三女足足十一人,不可謂不是滿門忠烈。
可惜好竹出歹筍,到了原主這一代,能當家的男丁死了個干凈,女眷又被勒令不得碰刀槍劍戟、斧鉞棍棒;頂上倒是還有一個長兄少年成名,剛過十六歲就被封了將軍,卻在剿滅蠻夷的戰爭中不幸被流箭劃傷,沾了毒氣,不到弱冠便死在邊疆。
消息傳回錦都,寧平侯府上下縞素,老夫人聽聞噩耗臥床不起大病三月。
大概是為了給老夫人沖喜,也或許是圣上感懷寧平侯府忠烈,喪事剛一辦完,便破格讓當時年僅十歲的原主襲了爵,成為錦朝歷史上最年輕的小侯爺。
老夫人、夫人自是不敢再讓原主習武練劍,唯恐含在嘴里都怕化了;皇帝對這位小侯爺更不必說,不僅吃穿用度一應從宮中私庫撥給,還三天兩頭召其去宮里小住,簡直當親兒子待。
——也不對,親兒子也沒原主待遇這么好的。
不考校功課、不要求騎射,由著他性子,想學什么學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
大冬天的說一句饞嶺南的荔枝了,陛下就能連夜派人從錦都城出發,疾馳三千里,累死八匹馬,只為在除夕宮宴讓寧平侯府餐桌上多上一道旁人都沒有的荔枝燉肉。
承平帝曾在寧平侯府老夫人病時殷切許諾,將以天下之寶撫養池舟,只要這天下一日姓謝,便有寧平侯府一日錦繡長安。
便是這樣金尊玉貴,家里寵、宮里疼的,養成了原主一身驕縱紈绔性子。
筆墨不通、騎射不精便罷了,竟然行事荒唐、蠢鈍如豬。年紀輕輕聲色犬馬、酒色財氣,當之無愧帝都第一紈绔,無半分可取之處。
平日里出入煙花柳巷、秦樓楚館,鬧得再荒唐總有家室門第在那撐著,出格不到哪兒去。
可是千算萬算,大錦朝也沒一個人想到他竟垂涎美色到了強求皇子為妻的程度。
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這樣匪夷所思、說出來都合該被砍頭的請求,承平帝居然只是思考一晚便答應了。
他答應了!
池舟看文的時候把這當笑話,吐槽了一下作者的劇情設置倒也就過去了。可等他自己穿到了書中,成了那個沒腦子的反派,池舟一閉上眼睛就能想到原文中原主最后的下場。
【池舟在監牢里待了多少天他已經記不清了,最開始還能在墻上畫正字記時,可等十指皮肉也被削干凈,露出森森白骨后,便再也沒辦法動作了。
不時有狗吠聲在角落響起,和鐵鏈碰撞的聲音相錯,給人一種隨時會被它撲上來撕咬的錯覺。
或許也不算錯覺,畢竟從胸口到手臂、從大腿到腳背,池舟身上割下來的每一塊肉都喂了那條名叫金戈的狼狗。
按理來說人養的寵物是不該吃人肉的,但謝鳴旌是個瘋子,養寵便也瘋得不像話。
他不在乎什么寵物吃了人肉,會不會反過來噬主的忌諱,他只在乎能不能給他的仇人以最嚴酷、最屈辱、最令人膽寒的方式死亡。
不得不說,至少在讓池舟死這件事上,他做到了。
先是宮刑,再是凌遲,人施以極刑,狗啃食皮肉。整整四十九天,日日夜夜被當作牲畜、被視作食物,與一條餓紅眼嚎吠的狼犬共處一室,誰都會瘋。
眼睛早已被血糊得看不見了,耳朵倒是沒被割下來,以至于到了最后的最后,池舟竟然聽見鐵門被打開的聲音,那條兇得不行的狼犬倏然小了聲,低低地嗚咽了一下,簡直像是某種對更高同類者的臣服。
陰暗潮濕的囚籠連氣味都是腥臊的,可那人只來一趟,便有人在四角點上了名貴熏香,做污穢泥濘之上一層懸空的精美綢緞,好似這樣就能蒙蔽人的眼睛。
池舟便終于聽見這些天來,除狗叫外的唯一一句人聲。
聲如戛玉敲金,甚至帶了幾分笑意,卻勾著絲絲縷縷的涼薄:“池舟,朕來送你一程,也不枉你跟我……”
“夫妻一場。”】
池舟將手從眼睛上拿下來,他這三天做了太多場一模一樣的噩夢,總在最后謝鳴旌到天牢拿起刀割上原主喉嚨的時候醒來。
最開始害怕得整夜睡不著,要點上蠟燭抱住膝蓋蜷在床上盯著燃盡,天明時才能囫圇睡一場。
到后來發現比起逼仄陰暗的臥房,竟然還是幕天席地有陽光的地方更安眠一些。
只可惜,還是會做噩夢。
池舟又嘆了口氣,從樹下站起,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泥土,不受控制地想:
得跑。
還是得跑,這親成不了一點。
否則,不等他走到原主的最終結局,就會因為終日惶恐和睡眠不足死掉。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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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文啦!好久好久好久不見!!![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