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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野圭吾近幾年的創作,屢屢嘗試以創作來聯系人們所經驗的現實。如《空洞的十字架》,他對于“死刑的存在”進行了深入肯綮的辯證。《天鵝與蝙蝠》,他的目光投向“追訴時效”。二〇一九年,一則新聞震驚亞洲社會,導演奉俊昊改編為電影《殺人回憶》的“華城連續殺人案”,警方破獲了嫌犯,同時調查小組,主張“法律追訴期已過,但我們將帶著歷史使命,竭盡全力辦案”。華城一案指出,人民的憤慨并不必然隨著時光流逝而消停。日本國會在二〇一〇年通過殺人等重罪的追訴時效修正案,宣告立法者嶄新的意志,“犯下重大罪行之人并不能因時間推進而獲赦”,韓國與臺灣也紛紛在二〇一五年、二〇一九年,做出類似跟進。新法既成,人們仍需要故事,需要人生,才能確切明白制度變革投射于現實時的座標。回望《天鵝與蝙蝠》,一九八四年的犯罪,追訴時效早已消滅,既然如此,法庭上,民情上,倉木達郎的現身,能否以“初犯”的角色視之?這是潛藏在小說表面底下,撩撥讀者思緒的伏流。
東野圭吾善于在情節上略施巧勁,從細微的差異中再次譜寫復雜的人性。罪與罰能夠受株連幾族?甚至幾代?灰谷一案,檢警懷疑是素有結怨的福間淳二所為,對其不當刑求,導致憾事發生,福間淳二的妻女受輿論所逼,改姓移居,女兒淺羽織惠的婚事在數十年后依然受其制約,此一橋段也道盡了“消滅時效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的面向。另一方面,倉木達郎的供述乍似合情合理,但聽在死者白石健介的女兒白石美令耳里,始終與經驗中的父親形象捍格不入。但旁人一致認為,倉木達郎已坦承不諱,沒有細細追究的必要,換句話說,白石美令深深執著的細節,在多數人眼中無關宏旨,白石美令一再重申了自己的立場,“我追求的是真相,能不能判死刑是其次”,讀者也能辨識出小說家試圖透過她傳遞出的訊號。白石美令彰顯出每一民眾試圖透過訴訟厘清的命題,也許大異其趣,甲眼中的旁枝末節,對乙而言說不定是與生命和解的金鑰。現實中不受青睞的原石,卻被小說家珍視地掇起,琢磨成佳玉。是我在小說中讀到,“現實愛莫能助,創作綽綽有余”的意外驚喜。
天鵝因其潔白優雅而常受眷愛,蝙蝠晝伏夜出的特性而令人屢屢聯想至不幸,物種憑其本性而活,世人評價卻有如云泥,然而誰能擔保太陽永遠高掛,任職辯護律師多年的德國小說家費迪南.馮.席拉赫曾說道,“很少有人會在早上起床的時候說:好吧,我今天要犯罪。但是,每個人都可能犯下罪行。”這幾乎可以解為《天鵝與蝙蝠》的最大公因數。東野圭吾不經意地安排讀者站在“罪人”的眼睛后方,我們望出去,善惡之間的復雜錯節,瞬時昭現,以其獨有的形式。整本小說的場景高度集中于門前仲町,小說家生動的描述喚起了我的好奇心,上網查詢,竟找到石原聰美的代言廣告,讀者不妨隨著石原聰美的腳步,想像書中的五代、中町、白石父女、倉木父子、淺羽母女等角色,在這洋溢著下町風情的街道,為著心中的信念而加緊了腳步。
第1章
二〇一七年秋天──
窗外天空的下半部分是紅色,上半部分是灰色。厚實的云漸漸吞噬晚霞映紅的天空。上網確認了天氣預報,并沒有看到顯示會下雨的符號。
“中町,你有沒有帶雨傘?”五代努問身旁的年輕刑警。
“我沒帶,會下雨嗎?”
“我擔心會下雨,所以才問你。”
“我記得這附近好像有便利商店?如果下雨,我去買傘。”
“不,那倒是不必。”
五代看著手表。快傍晚五點了。時序已進入十一月,微寒的日子持續,他在內心祈禱,千萬別下雨。他不想把轄區刑警當勤務兵使喚。
他們正在足立區某家小工廠的辦公室內,但這里并不是會客室這么體面的空間,而是用廉價的隔板隔出接待客人的空間。這家公司的主力產品似乎是自來水管線相關的零件,墻邊的架子上陳列著水管、閥門和轉接頭等商品樣本。
五代聽到了動靜,抬眼一看,發現一名年輕人走了進來,向他們鞠躬。年輕人身上的灰色工作服和一頭淺棕色的頭發竟然格外搭調。
“我是山田裕太。”年輕人自我介紹說。
五代起身出示了警視廳的徽章,自我介紹說是搜查一課的偵查員,也向他介紹了中町。
五代和中町面對山田,在會議桌兩側坐了下來。
“那我就直接進入正題,今天來這里,是想要向你請教幾個關于白石健介先生的問題,你應該認識白石先生吧?”
“認識。”山田聽了五代的問題后回答。清瘦的他下巴很尖,低著頭,沒有正視兩名刑警,可能對刑警并沒有好印象。
“請問你們是怎樣的關系?”
“關系?”
“對,就是你和白石先生的關系,可以請你告訴我們嗎?”
山田終于抬起頭看著五代,露出不知所措的眼神。
“但是……你們不是因為知道我們的關系,才會來這里嗎?”
五代對他笑了笑說:
“因為我們想聽當事人親口說,拜托了。”
山田露出摻雜了不滿、不安和困惑的表情后,再度看著下方開了口。
“在我犯案時,他曾經為我辯護。”
“請問是什么時候的什么案子?”
山田微微皺起眉頭。他可能想說,為什么要明知故問。
辦案時的鐵律,就是無論任何事,都要讓當事人親自說出口。除此以外,這么問還有另一個原因。那就是故意惹惱對方,有助于讓對方說出真心話。人在情緒浮躁時通常不擅長說謊。
“差不多是一年前的傷害案件。我在ktv打工,打了那家店的店長,把他打傷了。店長說我逃走時帶走了店里的款項,所以還被以竊盜罪起訴。我明明說了沒有拿錢,但警察完全不相信我……這個案子審判時,由白石律師擔任我的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