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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晉宇扣好警備腰帶,逐一確認配備無誤后,走向候訊室的大門。
從胸前口袋取出門禁卡靠近感應器,「嗶」的一聲,厚實的鐵門便應聲開啟。
候訊室,顧名思義就是等候訊問的地方。當地方警局抓到涉嫌刑事案件的犯嫌或著通緝犯時,都會送至地檢署等候檢察官開刑事偵查庭。而候訊室便是暫時留置這些人犯的空間。
候訊室的燈光一如既往地冷白,墻角的監視器紅點一閃一閃,牢籠里上坐著幾名嫌犯,有人低頭沉睡,有人無精打采地盯著地板,氣氛沉悶壓抑。
張晉宇走進來,對著正坐在值班桌后的學長說:「學長,我來換班了。」
「哦?來得這么早?不是還有十分鐘嗎?」學長抬起眼皮,手上還握著半杯涼掉的咖啡。
「因為前面的勤務都處理完了,所以提早過來。有什么要交接的嗎?」
「今天案件量不算多,不過有一件比較棘手的社會矚目案件,就是鬧上社會頭條那件虐童案。」
張晉宇若有所思地「哦」了一聲。
學長疑惑地問:「咦?大廳里沒有記者嗎?」
張晉宇回想片刻才緩緩答道:「聽你這么一說,我確實有看到地檢署大門外停了幾輛新聞採訪車,不過大廳好像沒看到記者在拍。」
學長聳了聳肩,「晚點應該就會架滿攝影機,畢竟已經鬧上新聞版面了。」
「那人犯本身的狀況怎么樣?」
「精神應該沒什么異狀,按指紋的時候挺配合的,不過保險起見我們先將他單獨關押在保護室那間牢房,你再多注意一下。」
「嗯,我知道了。」張晉宇點頭。
學長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又開口道::「對了,檢座說第一件先開嘉義那件視訊的,這件晚點再開。」
「那就交給你啦。」對方拍了拍他的肩膀后便離開了候訊室。
片刻后,張晉宇拿出手機輸入關鍵字搜尋,很快便看到了相關的新聞報導:昨夜凌晨,一名男童被遺棄在醫院急診室門口。不僅呼吸與心跳都停止,身上還有多處明顯瘀青,儘管醫護人員緊急進行搶救,仍舊宣告不治。
由于男童全身多處傷勢異常,包括左手嚴重骨折變形、右膝傷口深可見骨,以及大腿與生殖器遭受燒燙傷,因此醫院立即通報警方介入調查。在警方漏夜追查下,發現兒童的生父涉有重大嫌疑,目前已被移送地檢署接受審理。
張晉宇接著翻閱警方厚重的移送報告書,里面附有案件事發經過、嫌犯個人資料以及其于警局所做的筆錄。
里面提及嫌疑人莊凌仁以多種不人道的方式來凌虐男童,其中包括使用繩索綑綁四肢、口罩蒙眼并將其身體對折塞進水桶之中;裸體罰站;冷水沖淋;以熱熔膠條或手掌等方式毆打;餵食爬滿蟑螂的廚馀以及長期大聲喝斥及辱罵。
種種慘絕人寰的施虐手段不僅造成男童身心受創,最終也導致休克死亡的結果。
張晉宇翻看完資料后,滿是震驚與不敢置信。他完全無法想像男童生前究竟承受了怎樣的痛苦,同時也完全無法理解,為什么有人會對自己的親生子女做出如此殘酷的行徑,而那個無辜的孩子甚至都還不到三歲。
為什么不懂得珍惜、疼愛自己的孩子?
為什么連為人父母最基本的責任都沒有做到?
為什么這種人可以擁有孩子?而我卻必須承受失去蛇蛇的痛苦?
他的腦海中浮現這樣的想法。
事情到底為什么會這樣?為甚么我非得失去蛇蛇不可?
一股怒火在心底肆無忌憚地蔓延,灼燒著理智,使他頭痛欲裂,幾乎無法思考。
張晉宇走到牢籠前,目光直直盯向角落里那名穿著條紋襯衫的男子,他正是鬧得沸沸揚揚的虐童案嫌犯。
莊凌仁面無表情地抬起頭,冷冷地對上他的視線。
「輪到你開庭了,過來。」
莊凌仁依言走到鐵欄邊。
迅速地掃視過照片,確認身份無誤后,張晉宇拿出手銬將他雙手銬上,隨即打開牢門。
他跟在莊凌仁身后,指示他沿著長廊直行。長廊盡頭是一間偵查庭,專門供值班檢察官審問人犯。
「坐這邊。」張晉宇順利將莊凌仁押至偵查庭內,指示他坐下后便站在身后戒護。
臺上一共坐著兩人,位于左側的是書記官,而坐在正中央、身穿黑袍鑲紫邊的則是檢察官。
檢察官年約四十出頭,眉間雖悄悄刻下些許細紋,卻絲毫不減風采,反而增添了幾分閱歷的深度。他的眼神如剃刀般銳利,神情冷峻,連一絲笑意都不茍帶。
片刻后,檢察官望向莊凌仁,開口問道:「莊凌仁先生,對嗎?」
莊凌仁抬頭看向檢察官,回答:「對。」
「f1xxxxxxx」
「莊凌仁,你因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及傷害致死、殺人等罪嫌而接受訊問,你有權……」
檢察官的話還沒說完,便被莊凌仁打斷:「警察說什么我家暴,傷害自己的小孩,根本沒有這一回事。」
檢察官冷冷地直盯著他,數秒后才重新開口說道:「我們先就程序方面進行訊問。」
「但是我沒有家暴啊,這只是……」
「你先聽完檢察官講話。」站在一旁的張晉宇見狀便制止他繼續講下去。
檢察官頓了一下之后接著說:「有關犯罪的事實層面待會會訊問你,也會給你回答的機會,現在我會先說明你所擁有的權利,懂嗎?」
莊凌仁點點頭,回答:「嗯,我知道了。」
于是檢察官重新敘述:「好,你因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及傷害致死、殺人等罪嫌而接受訊問。你有權保持緘默,無須作出違背自己意思之陳述,可以選任辯護人,可以請求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如果有原住民或是低收、中低收的身份可以請求法律扶助,以上為你的權利,是否了解?」
「你是原住民或著有低收、中低收的身份嗎?」
「對警方逮捕你的過程有無意見?需不需要向法院申請提審?」
「好,所以你是不用向法院提審的意思,那你有委任辯護律師嗎?」
「好,那我先詢問你,你認不認識莊育豪?和他是什么關係?」
「那你是否知道莊育豪全身上下有多處傷勢?」
「檢察官啊,首先我想要先聲明,我不是家暴啦,只是管教自己的孩子而已。」
「你不用著急,我們會慢慢釐清有沒有家暴的情形。你先回答我的問題,你知不知道莊育豪有受傷?」
「就你所知,他哪里有受傷?」
「可能就是手或腳有一些瘀青吧。」
「呃,平常照顧他的是他媽媽,所以我知道的只有這樣。」
檢察官看了一下手中的資料,確認道:「莊育豪的母親是劉若萱,對嗎?」
檢察官點頭后接著朗聲道:「提示,莊育豪的身軀及四肢照片,圖證五至十的部分。」
張晉宇隨即走向檢察官,從其手中接過卷宗。接著翻至圖證五的頁數擺到桌上讓莊凌仁看。
「依圖證五所示,莊育豪全身有多處明顯的瘀青。你是否知道這些傷勢是怎么來的?」
「他這個年紀嘛,就是比較頑皮一些,那我們大人也沒辦法一天二十四小時都緊盯著他……他有時候跑一跑就會不小心摔跤然后去撞到,所以常常會有瘀傷。」
「就你所知,他什么時候、在哪里跌倒過?」
「呃,最近一次的話大概是在一個月前,我老婆幫他洗完澡后,因為浴室地板太濕,他沒站穩就滑倒去撞到手臂。」
「有幾次他從床上跟椅子上摔下來也是哇哇大哭。」
「有其他和你們一起同住的人嗎?」
「平時誰是主要照顧莊育豪的人?」
「嗯,那現在來看看圖證六的部分,莊育豪有多顆牙齒斷裂的情況,你能說明一下嗎?」
「我不太清楚,不過這應該是因為他常常跌倒的關係。」
「只是摔倒就會摔斷牙,而且還是這么多次嗎?」檢察官語氣中帶著一絲質疑。
「家里比較雜亂,有時候一不小心就會撞到比較堅硬的東西,像是桌腳或是柜子之類的。」
「喔,這樣啊。」檢察官不置可否。
「接著看圖證七的line訊息,你曾傳訊息給line暱稱阿吳的人,說:『沒想到他活力很強,從水桶爬出來了,我把他塞回去水桶??』」
「這??這只是跟朋友說說笑的而已。」
「所以你有傳這段訊息給阿吳,對嗎?」
「有是有啦,不過我沒有真的這樣做,只是開玩笑而已。」
「所以你沒有將莊育豪放在水桶里?」檢察官再次質問。
「那你傳這個訊息的目的是什么?」
「我??我也忘了。」莊凌仁吞了吞口水,眼神閃過一絲猶豫。
檢察官不由得提高聲音,重復道:「忘了?」
「我當時應該只是開玩笑而已,沒有真的這么做。」
檢察官沒好氣地說:「什么叫『應該』?你連自己傳這句話是不是開玩笑都不知道喔?」
「因為時間有點久了,所以有點記不得當時的情況。」
檢察官微微搖頭,顯然不相信這套說詞,接著道:「好,再看一下圖證八的部分,莊育豪的右手變形骨折,有沒有意見?」
莊凌仁看了一眼后卷宗后開口說:「這有骨折嗎?我不是醫生,所以看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