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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祺貞在家里拿樹撒氣之時,周綻已經上了前往曼谷的輪船,他脫下軍裝,換上了一身單薄的長衫和一頂適宜度假的圓頂草帽,神色淡然地站在甲板上望著天上的海鷗。
天氣十分好,天高海闊,再也不會有毫無原因的斥責和拳腳落到身上,他在心里幻想了一下林祺貞此刻應該會有的暴跳如雷的面容,忍不住低頭微笑了片刻。
等林祺貞倒霉的這一天,他實在已經等了太久。
第37章
很多人只知道周綻非常早就待在了林祺貞身邊,是家仆,是忠仆,鮮少人知曉,他其實是林祺貞在黑拳市買回去的拳手。
買他回去,不是因為他身手夠好,而是因為他抗揍。
一開始他不知道林祺貞買他回去是為了把他當沙包打罵,他很喜歡林祺貞的模樣,見到第一眼就喜歡,地下拳場很黑,六角鐵籠的頂部只懸掛一盞昏黃的電燈,幸好他的眼睛很好,可以把坐在第一排的林祺貞看得很清楚。
這個男孩子總來這里看拳下注,年紀和他一般大,比他強壯高大得多,穿著漂亮得體的衣服,一頭黑發短得像密集的針刺。他愛笑,對著他們這些打得不錯的拳手常常露出贊許的微笑,卻不是那種看人的笑容,是看畜生,是種打發時間的百無聊賴的笑。
林祺貞愿意把他買回去,給他換新衣裳,帶他剪頭發,還給他治傷,他險些以為自己的好日子就要來了,甚至在心里默默發了誓言,往后拿林祺貞當命一樣保護。
他怎么會想得到,林祺貞把他收拾得干干凈凈,是為了在揍他的時候不弄臟自己的手。
他實在是個倒霉透頂的人,打小就是孤兒,十歲之前,他在霹靂州一個小城鎮的教堂跟著英國來的傳教士長大,他的手是用來彈鋼琴,嘴是用來唱圣歌說英文。十歲那年,他被一個不大記得樣貌的男人拐來雪市,輾轉賣到這個拳場,那之后的三年,他再沒有看到一天的太陽。
他已經很久沒穿過柔軟的衣服,被仆人帶到林祺貞面前的時候,他很羞愧,也很興奮,他的身上和臉蛋全是傷,他覺得自己不好看,甚至不敢抬頭讓林祺貞看自己的臉,只瞇著眼睛盯著自己的腳尖——太久沒有到明亮的地方,他的眼睛很脆弱,適應許久才漸漸沒有流眼淚,要想完全好,更加需要一段漫長的時間。
林祺貞走到他面前,笑盈盈地把他的臉抬起來,接著,扇了他一巴掌。
臉上火辣辣的,他偏著頭,一時間簡直有些暈眩。林祺貞卻很高興,繞著他走了一圈,锃亮的小皮鞋踩得木地板篤篤作響,歡快極了,“動都不動,好靶子!往后就跟在我身邊。”
說實在的,他非常傷心,因為林祺貞雖然把他帶回了人群,卻并沒有打算讓他當個堂堂正正的人。但這份傷心十分有限,畢竟再怎么不被林祺貞善待,都好過繼續被鎖在暗無天日的地下。
剛到林祺貞身邊的前兩年,他挨過林祺貞無數的打罵,自然而然地十分憎恨林祺貞,有一段時間,他每夜都在心里祈求耶穌,祝愿林祺貞明日就暴斃,淹死、病死、噎死,哪種死法他都覺得很好。
然而很不走運,林祺貞很小就在他父親的要求下開始學習泰拳,因此身體十分強健,一年到頭風寒都不曾染過。
周綻相信林祺貞父親的初衷一定不是為了讓兒子用金錢和拳頭為非作歹,然而林祺貞卻變成了一個惡毒的混蛋。
后來,林祺貞跟著辜镕進了軍事學校念書,他本以為終于可以平靜一段時間,讓他絕望的是,林祺貞卻把他也帶了進去。
唯一值得高興的事情是,有了繁重的課業和軍事訓練消磨精力,林祺貞漸漸地開始減少了揍他的興趣,整日地開始跟在辜镕身后玩樂,只吩咐他做一些傭人該做的事情。
也是在那時,他同時恨上了辜镕。
他恨辜镕總是那么輕松,恨他活得那么自在,恨他不需要費力,甚至不需要給出笑臉,只憑他煊赫的出身,就贏得了林祺貞的尊重。
在辜镕面前,林祺貞懶散、純真,簡直像只打滾的小狗。
那是一個截然不同的林祺貞,周綻內心受到了無比的震撼,最讓他憤怒的是,辜镕輕而易舉得到了林祺貞的忠誠,可是辜镕全然不在乎。
他偶爾會發狂地想,如果林祺貞肯對他像對辜镕那么好,不,有對辜镕一半好,只要肯朝他真心地笑一笑,他也不會整日地琢磨如何宰殺林祺貞。
可惜林祺貞從不給他效忠的機會。
他知道,全因為他還不夠強大,林祺貞才認為善待他是不必要的。
他恨透了這兩個年輕的有錢人,尤其恨林祺貞,然而他已經是個被奴役慣的人,只知道暗暗在心里綢繆殺人,表面上卻并不知道發脾氣,林祺貞叫他做什么他就去做,并且做得很好。
發現他做奴才的本事比做沙包還要出色的時候,林祺貞很驚喜,此后不大離得開他,同女人尋歡作樂時也要他在門外守候,以便痛快完隨時可以召喚他進屋替他擦背洗澡。
同時,或許是已經度過了狂躁的少年時期,面對他的時候,林祺貞漸漸開始變得平靜。
他一直是個瘦弱的男孩子,但或許因為不再每天挨打受傷,那段日子,他的身體飛快地抽起條,以林祺貞都驚訝的速度,趕上了林祺貞的身高,身上的傷痕也變得隔很久才會出現一次——當然了,林祺貞只是減少了打他的頻率,并不是完全地變成了一個善人。
當牛做馬伺候了林祺貞整整兩年,這期間,林祺貞空閑時候,由于無聊,教了他正規的搏斗,還有開車騎馬等技巧。其實他還盼望學習射擊,然而林祺貞壓根沒打算叫他碰槍械,他有時候心里想,大概林祺貞也知道自己是個很壞的人,怕他學會用槍以后會暗殺他。
因教學需要,林祺貞偶爾會貼他貼得很近,扳他的肩膀,握他的手腕,每每那種時刻,他聞著林祺貞身上清新的香氣,聽到林祺貞溫和的聲音,恍恍惚惚的,那顆孤單壞了的心也會有所動搖,認為林祺貞并沒有惡毒到非死不可的地步,我還是不要殺他了。
他的目標,開始從伺機殺掉林祺貞變成伺機從林祺貞身邊離開。
以前不跑,是身體太弱小,跑到外頭也會餓死,現在不同,林祺貞長大,他也長大了,具備了獨自謀生的能力。
但他苦苦等待的“離開的時機”一直沒有到來,很快,戰爭爆發。
他們是不小心闖進那片雨林的,一開始只是為了躲避日本人的圍追堵截,后來在里頭迷了路,轉了好幾天,終于找到一條河。他們都經過野外訓練,知道沿著河一直朝下游走就能出去。
被逼進雨林時是他和幾個士兵一起斷后,他的運氣一向不好,日本人只放了零星幾槍而已,別人都未受傷,偏偏就他的腳踝被彈片刮傷。
前面幾天只是傷口愈合欠佳,皮肉外翻合不大攏,涉了幾次水,那處槍傷滲出了白色的膿水,周圍的皮膚變得又紅又腫,他猜測自己大概是感染了,果不其然,夜里發起了高熱。
他是個不重要的人,被林祺貞買來做沙包打的便宜貨,當時躺在琴葉榕底下,河水從他身旁稀里嘩啦地流淌過去,他麻木地瞪著眼睛看天上青白的月亮,心里很不甘,因為他還沒嘗過真正做一個人的滋味,還沒過上好日子。
但同時,他又覺得,自己這樣一個可有可無的人,就這么干干脆脆死了也不錯。這是個亂世,死相亂七八糟的人太多太多,他好歹還有個全尸,況且死在這里,至少尸體不會被人踩來踩去。
林祺貞卻不讓他死,背著他一直一直走,背不動了就叫兩個兵抬著走,他每次從昏睡中勉強醒來,睜開眼都能看到林祺貞的后腦勺。
那時候,他們死了太多人,槍打死的都是少數,多的是傷口感染死的,餓死的也有。每死一個人,林祺貞的臉色就要灰敗一些。
過了幾天,他清醒的時間開始比昏睡的時間更長,精神恢復了些,他終于抽出空思考,在自己人事不省的那幾回,林祺貞為什么不肯放棄他。
想了半天,迷迷糊糊找到了幾個理由。
第一,他比較爭氣,和之前斷了四肢的殘兵相比,傷得并不算太重,有較大復原的可能。第二,大概是林祺貞也很害怕,害怕死來死去,會死到自己頭上。林祺貞一定認為少死一個人,死亡就會離自己遠一點。
反正總不會是因為在乎他,他不敢這么想。
出雨林的那天,他的體溫終于恢復正常,并且能夠自己下地走路。林祺貞松了口氣,稱得上溫柔地摸了摸他的腦袋,罵了句:“命真夠賤的!你還真是怎么都死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