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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嗯嗯嗯……”
“啊啊啊啊啊……”
“唔唔唔唔唔……”
韓冠霖在隔壁聽得老臉都要臊紅了:現在的年輕人啊,不得了不得了。
哎,我要是再年輕四十年多好。
作者有話要說: 我發現我要蠢死了,我把草稿定時成了明天的八點二十,現在才發現,嚶【哭唧唧】
☆、瘋狂七十二小時(一)
早上起來是陸遙先醒的,他太興奮,一晚上都沒怎么睡安穩。
陸遙看看表,五點四十五分。方明遠還在身邊睡著,一個胳膊攬著他,整個人貼近他這側。
他身上有一股非常好聞的香水味,甜而清香,是女士款,昨晚大概快兩點方明遠才回來,自己給他打電話的時候他說在陪客戶,可是現在看來,應該是另有其人。
陸遙小心地翻個身,將電話掏出來,日期顯示今天是12月19日,再有十天,他就要從這棟別墅里搬出去。方明遠曾經很閃爍地跟他說,在某某黃金地段又給他買了套公寓,位置好,離市中心又近,他到了那邊去醫院復健也能更方便些。
可陸遙根本就不在意。
他甚至連那套公寓究竟位于哪都沒聽仔細,他只知道,他之所以要從這棟別墅里搬出,是因為方明遠就要結婚了,就在明年的某一月,這棟別墅將會成為他的新房,而即將成為他新娘的女人,他也是認識的,就是那個人,將他的腿弄成了這副德行的。
他卻非常欣賞她。
這個世界有什么是絕對的對錯呢?
愛一個人有錯嗎?
恨一個人有錯嗎?
感情上的事,如何來一個衡量的標準,之所以壞事做盡,不過就是因為得不到。
人生七苦: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和求不得。
求不得之人身在這七苦之中,痛苦掙扎而纏而不脫的,也注定了,必是一個苦命之人。
這樣的人,是你,是我,是我們千千萬萬中,最普通平凡不過。
所以,即使變成這樣,陸遙也從來恨不起樓玫紅。
將這個女人逼瘋的,不過是因為愛情。
恨只該恨方明遠。
怪只怪他看不開。
如果說,我對你還有愛情的話,那也只能怪我當初昏了頭。你給我的曾經太美好,我對你的現在又太依賴,明明自己已經看透,卻仍執迷在漫天的謊言里,連掙一掙,去戳破的勇氣都沒有。
我是個傻瓜。
我不想當傻瓜。
“怎么了,醒這么早?”
方明遠翻個身,習慣性地想去摟身邊的青年,卻發現枕邊的位置已經空了。
他睜開眼,在乍白的光線中,緩了一小會兒,才認清青年此刻正在窗邊坐著,坐在輪椅上,晨曦的光芒籠罩著一片,將他的身子也鍍了一層淺淺的金色。
“怎么了,睡不著嗎?”
方明遠坐起來,將睡袍披上,下床來到青年身邊。座位上的青年只穿了薄薄一件襯衫,腿上蓋了一條毯子,修長白皙的手指交疊在一起,方明遠握住它們時,果不其然,跟他預想得一樣。冰冰涼。
“怎么也不多穿點。”
他蹲下身,俯在青年跟前,將他腿上的毯子往上又拽了拽,這條毛毯是他之前去中東那邊帶回來的,有一些年頭,青年搬過來后,第一眼便相中去了,在這之后的很多時候,他都能看見他經常搭著它。
“阿遠,你知道嗎?”
一直安靜坐著的青年此時才終于開了口,嗓音輕淺,溫聲慢語地同他說著話。“我已經很久沒這樣靜靜等待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