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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訓不答,指了指魚膾說:“不急,趁新鮮吃。”
寶珠暫停盤問,帶著滿腹疑團坐了下來,只因她確實餓極了。
鮮魚切成絲片生吃謂之‘膾’,宴席上這道菜毫不起眼,只能算湊數的冷盤,放到此時就媲美山珍海味了。雖沒有橘汁、梅醬之類蘸料,但韋訓揪了一把不知什么名字的野草搗碎當做解膩去腥的調味,當真是滑爽鮮嫩,滿口香甜。
她一邊吃一邊問:“你一早就去買魚了嗎?”
十三郎搶答:“是我回來后,師兄去河里現抓的。天氣這么熱,魚膾得吃剛離水的,不然容易鬧肚子。”
韋訓突然想起一事,開玩笑道:“別怪我沒提醒,這可是國姓魚哦。”
寶珠正吃得爽快,哪里還在乎這個,連忙說:“難道你們沒聽過婁御史吃魚的典故嗎?”
原來當年則天皇帝臨朝,因崇信佛教下了“禁屠令”,不許百姓吃葷腥。婁師德去關中公干,進餐時仆人上了一道羊肉,婁師德問:“天子嚴禁屠殺,怎么會有羊肉?”仆人道:“這只羊是豺咬死的。”婁師德夸道:“這只豺太懂事了。”于是吃了羊肉。仆人接著端上一碟魚膾,婁師德又問,仆人道:“這條魚也是豺咬死的。”婁師德斥罵道:“你這個蠢貨,豺怎么能咬死魚呢,你應該說是水獺咬死的。”
這則故事流傳甚廣,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知名笑聞,寶珠特意講來,又補充了一句:“若有人查問,今天這條魚就是貍奴抓來的。好懂事的貍奴!”(貍奴,貓咪的別稱)
這句話剛出口,韋訓一僵,十三郎當即捧腹大笑,笑得就地仰倒,不可抑制,從廊上滾到廊下去了。
寶珠有些莫名其妙:“這故事是好笑,但也不至于那么夸張吧?”看向韋訓,他卻扭過頭去,極難得地流露出一絲窘態。
等十三郎笑夠笑足,擦了臉上眼淚,手腳并用從廊下爬上來,才解釋說:“不是婁御史好笑,是九娘的話好笑。我大師兄的乳名就喚作‘貍奴’,這可不真應了‘貍奴抓來的魚’嗎?”
聽到這話,寶珠一時大窘,想到自己在不知情下當面叫他小名,羞得桃腮暈紅,赧然垂頭。又暗想他腳步輕捷,繞梁無聲,也怪不得有此稱呼。
曾經吐蕃朝貢來一窩猞猁,她分得一只。那動物外形像貓,耳朵尖上各有一簇黑色立毛,威武機警,又毛茸茸的十分乖巧。打獵時就在馬臀上鋪一條毯子,讓它蹲坐其上隨身跟著,撲殺獵物,比獵犬還兇猛。她極是喜歡,出則同輿臥則同榻,愛稱‘貍奴’。沒想到這么巧合!
氣氛尷尬,兩個人都不好意思先開口說話。默默無語地吃了一會兒東西,寶珠見他片魚的手法如同行云流水,非常悅目,想扯開話頭,就問:“你這匕首叫什么名字?”
韋訓低頭片魚,低聲說:“就叫匕首。”
“看起來是件古物。”
十三郎夸耀道:“確實是古董,師父從一座春秋戰國時的古墓里淘到的,給了武功最高的大師兄。”
寶珠驚訝道:“刀刃上有金文銘刻,如果是古物,那可是件有來頭的利器。你拿來當餐刀使,可是大材小用了。”
韋訓輕描淡寫地說:“我不認識古字,師父也沒有講過。他自然給了我,我就當普通匕首使。”
寶珠嘆道:“如果是把長劍,那定是顯貴們人人爭搶的寶物了,只可惜是把匕首。”
韋訓道:“出土時只是一根銹成鐵棒的短劍,師父說其長不足以當禮器佩劍,其短又不能藏匿在衣襟中當暗器,不文不武,百無是處,所以磨去了三寸。”
寶珠一聽,心中頗為惋惜。又想這發丘的匪首性情竟然如此偏狹激越,得到寶物也不珍惜,隨手摧折毀壞,倒是跟她印象里那個人有點相似。
“我想這個字大概是‘魚’,難道這匕首是……”
韋訓笑著打斷了她的猜測:“那用來片魚不是剛好?”
作者有話說:
1.淡水魚絕不能生吃!!! 2.婁師德機智問答的故事來自《太平廣記》 3.那時候主流社會仍然君子遠包廚,唯有片生魚片這事樂于當眾展示,似乎有點炫技、開屏的意思(當然韋大從不屬于主流社會)
第14章
吃完早飯,寶珠還惦記著射向庭院中的箭,趁著日光明亮,她在荒草中找了一會兒,只撿到兩發射空的,另一支不見了,地上只留下小小一攤血跡。
韋訓道:“你箭法準頭不錯,膂力卻差,如果不命中要害,就只是皮外傷。”
聽他直指癥結所在,寶珠有些郁悶:“我往日五十步□□殺黃羊、野豬不在話下,如今遭這一場劫難,力氣是弱了許多。”她思索片刻,沉聲說:“如果真是鬼魂,那是不會流血的。”
韋訓點頭:“昨夜是有人在裝神弄鬼。影壁上放置的骷髏,還有窗戶上倒斃的枯骨尸體,都是嚇人用的。”
寶珠氣憤道:“嚇得我差點丟了魂。”
此時天色已經大亮,十三郎也回來了,她覺得陽氣已經壓過了陰氣,膽氣略壯,想再探鬼宅。
陽光之下再看那些骷髏頭,骨質枯黃龜裂,不知道是從哪處亂葬崗淘來的無名尸首。故意安置在轉彎處或者墻頭上之類讓人想入非非的地方,當然不會是骷髏自己跳上去的。
枯骨上穿的一身血衣,陽光下看更是醒目,但仔細一想,如果是陳年血漬,早應該變成暗褐色,不應該是這般殷紅模樣。
“這其實……不是血吧?”
韋訓看了看說:“是茜草染的。”
回憶昨夜驚魂時刻,寶珠腦中回蕩著黯淡燭光之下血色宛然的景象,沉默了良久。她想起自己重病嘔血那個夜晚,那鮮血也是如同這茜草一樣鮮艷。
一個疑問漸漸地浮了上來:那真的是血嗎?
她睡覺時有光線就睡不沉,服侍她的人都知道,因此哪怕只是午后小憩,婢女們也會將殿中所有窗簾掩上,掌燈時分,也不敢用特別明亮的宮燈。昏暗的燭光下,她將殷紅腥甜的液體吐在銀唾壺中,婢女立刻驚得大叫,馬上喊人去叫御醫。
那唾壺變色了嗎?因為腹中劇痛,她吐完就躺下了,沒有看見。韋訓說過曾在她口中試毒,也沒發現有中毒跡象。或許那只是她臨睡前飲下的石榴果子露的顏色?就如同這茜草染紅的“血衣”,乍一看悚然,其實根本是別的東西。
這樣微小的誤會,只要點亮宮燈仔細查看就能發現蹊蹺,就算婢女們無知,御醫們不可能認錯,她又怎么可能“中毒嘔血”而死呢。
一股隱隱約約的絞痛緩緩從腹部升起,逐漸蔓延到胸膛之中,寶珠不敢再想下去了。她掩耳盜鈴一般從長安奔逃而出,不是因為束手無策,而是因為她太害怕真相,比怕鬼還怕。
寶珠勉強振作精神,回到現實中來,說:“看來搗鬼的那人不太聰明,也很草率,不知道它到底找到方財主的寶貝沒有。”
韋訓道:“看來是沒有,不然也不會掘地三尺了。”
日光之下再看方氏大宅的庭院,鬼氣已去,荒草斑駁,挖掘翻找過的泥土雖然已經有意掩飾,但土層擾動的痕跡在韋訓這等大行家看來,如同禿子頭上的虱子一樣明顯。他當即一一指給她看。富家大室在宅邸埋藏錢財原是常事,更何況方大戶生前就夸耀家中有寶物,更容易遭人覬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