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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桌上的聲音遠遠傳來,“你在聽嗎?”
聞笛百思不得其解地拿起手機:“現在是公元20xx年吧?我們在北京,個稅起征點是五千?”
“你在說什么?”
“每次跟你說話,”聞笛說,“我都覺得我穿書了。”
還穿的是一本狗血文。在這本書里,他從一個事事碰壁的倒霉博士,變成站在火葬場外頭的那個白月光。要不然上回他說到那個地步了,怎么還有后續呢?
如果非要二選一,他寧愿當個倒霉博士。
對面頓了一會兒,說:“你是不是跟蔣南澤在一起待久了,腦回路都變奇怪了。”
聞笛懶得跟他掰扯“奇怪”的定義,把話題繞回去:“什么騙你,我怎么騙你了?”
“你不可能有男朋友。”
他看不起誰呢?“你憑什么這么說?”
“你要是有,早就告訴我了,”何文軒說,“我之前給你打了那么多次電話,發了那么多短信,你怎么不說男朋友?”
媽的,聞笛想,差點忘了,當初看上他,一部分原因就是他聰明。“就是最近才開始的。”
“從我上一次發消息,到我們在酒店里碰到,中間才隔了一個晚上。”
“不知道什么叫一見鐘情嗎?”聞笛說,“我們感情好得很,我恨不得天天黏在他身上。”
“讓我見見他吧。”
聞笛心梗了:“什么?”
“我想跟他聊聊,”何文軒說,話里話外語氣輕佻,顯然不相信聞笛的說辭,“看看到底是什么樣的人,能讓你這么迷戀。”
聞笛的嘴角抽搐起來:“我腦子抽風了?帶現男友去見前男友?”
“我們不是有同學聚會嗎?帶他一起來吧,其他有伴的都帶家屬來了。”何文軒說。
聞笛用舌頭舔著牙尖,腦子飛速運轉。這人已經見過邊城,臨時拉別人冒充是不可能了。他和教授的關系有熟到這個地步嗎?他對教授提出冒充男友的要求,對方會是什么表情?
再說了,邊城這種說話不拐彎的人,能做好假冒工作嗎?三句話就得露餡吧。
雖然帶現男友暴擊前男友是個既俗且爽的場面,但風險性太高。他是個理財只買結構性存款的穩健投資人。
不妥,不妥。
他許久沒搭話,何文軒輕笑了一聲:“怎么?帶不過來嗎?”
聞笛決定轉移核心矛盾:“誰說的?我單純不想去你們那個破聚會。”一群富家子弟聚在一起,中間夾著他一個普通百姓,讓他想起上學做的化學實驗,不相溶的兩種介質倒在一個試管里,馬上就會分層。無論怎么晃動,最后都會回到自己該去的地方。
“為什么?害怕丟臉嗎?”何文軒說,“南澤都敢來,你居然不敢?”
蔣南澤會出現這件事讓聞笛吃了一驚。他退學回國不是沒告訴任何人嗎?怎么被邀請參加聚會?“你知道他在北京?”
“雖然他閉門不出,微博還一直開著假定位,”何文軒說,“但大家早知道他回國了。”
“大家”這個詞讓聞笛皺起眉。“你們都知道?”聞笛問,“怎么知道的?”
“我們兩家有生意上的聯系,他父親跟我們家吃飯的時候聊到了。”
“他爸有時間跟你吃飯,沒時間安慰兒子?”
“他爸又不止一個兒子。”
聞笛一直很費解,他們眼中的“朋友”是什么?至少在他的認知里,朋友不會把對方的痛苦一筆帶過。而且既然何文軒是第一個知道這件事的,為什么最后會演變成“大家都知道”?
“你之前說聚會沒朋友,現在朋友不是來了嗎?”何文軒說,“你不喜歡其他人,和他聊不就行了,我記得你們關系挺好的。”
“你到底想干什么?”
“追求一個答案而已,”何文軒頓了頓,“這么心虛?”
聞笛一咬牙:“誰說的,去就去。”
似乎是驚異于他答應得爽快,何文軒頓了兩秒,隨后說:“好,地方不變,到時候見。”
聞笛聽著掛斷提示音,放下手機,轉向屏幕。光標還在閃爍,他另起一段,一個鍵一個鍵慢慢敲下:
《皆大歡喜》的情節有可能來自托馬斯·洛奇創作的《羅薩琳》……
什么啊!他一推桌子,電腦椅滑出半米,原地轉起來。聞笛仰望著旋轉的天花板,伸手抱住腦袋。
他怎么就答應了!腦子進水了?
教授是那種跑來裝男朋友的人嗎?上次在酒店鬧了一晚上,人家本來就覺得自己奇怪了,還搞出這種二十年前電視劇的爛俗橋段!
就算教授答應了,也不能帶去見前男友啊!誰知道何文軒會說什么有的沒的,自己早年干的傻逼事可多了。
這種激將法,老把戲,他居然這么容易就上鉤了!
什么人爭一口氣,樹活一張皮,人就不應該賭氣,賭會讓人傾家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