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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秋安面紅耳赤,因為戚凌最喜歡在床上耍流氓,下流的穢語接連不斷。
每當他聽不下去了,最好的辦法就是用自己的嘴堵住戚凌的嘴。
兩人唇舌相侵,攀上高/潮,相互射了對方一身濁液。
泄火以后,睡得也格外香,一夜,就這么過去了。
陶秋安手頭越來越緊,幾乎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他沒有打算再當搶匪,因為來路不正的錢他用得不安心,上次是逼不得已才做了壞人。
可是身為通緝犯,別說在外面找工作,就是在住的地方都小心翼翼,上個廁所也盡量避開其他租客。所以除了偷和搶之外,陶秋安還真想不出其他辦法來,現在這個時代,連想賣血都找不著地。
他雖然沒有說,但戚凌通過觀察,也知道了也知道了目前的狀況。
他趁陶秋安買東西的時候,出了一趟門,回來的時候身上多了一疊紅色百元大鈔。
“我在有朋友深圳,所以找人借了點,老熟人了,還不還都沒關系。”戚凌說。
陶秋安數了數,足足有上萬塊錢:“借那么多,當然得還了,萬一人家有用得著錢的地方呢?”
“那就以后再還吧。”戚凌踢了踢他的小腿:“去,給哥買點好吃的,記得帶啤酒。”
陶秋安用鈔票拍了拍他的臉:“看在錢的面子上,今天就讓你吃頓飽飯。”
戚凌在床上養傷的時候,其余的事都是陶秋安在打點,等到他康復得七七八八,兩人角色又互換了,順其自然的變成了戚凌當家。
戚凌重攬大權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換住處,隔板房環境差也就罷了,隔音效果更差,害他都不能放開手腳大干壞事。他瞞著陶秋安搶劫了一個錢包,用別人的身份證租了新住處,是個沒有電梯的單棟樓房,起碼有窗戶供緊急情況下逃跑。
他們住在向西村,樓下魚龍混雜,樓和樓之間的巷子里,有不少提供特殊服務的小發廊。
換好了住處以后,戚凌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把陶秋安按在嶄新的床上,咬他、操他、操得他大汗淋漓死去活來。
大戰了三百回合,陶秋安實在扛不住了,倒頭睡死過去。
戚凌叼著煙坐在床邊,確定他睡熟了,從風衣口袋里摸出一把瑞士刀,七寸長,寒光凜厲——這把刀是和那疊鈔票一起帶回來的,現在他要去還債了,一萬塊錢只是訂金。
他在社會摸爬滾打這么多年,自己也不是正經人,要找弄錢的門路,實在太容易了。
戚凌吐了口煙霧,低頭凝視陶秋安,撥開了他眉心的碎發,輕輕地、面無表情地印下一吻。
在一處燈紅酒綠的鬧市路邊,戚凌靠著電燈柱,低垂的帽檐下露出半邊眼睛,眨不眨地盯著夜總會門口。他最擅長的是等待,內心一片平靜的等待,直到有個大腹便便的男人走出夜總會,鎖定目標。
戚凌掏出黑色的皮手套,戴上,動了動手指頭,然后雙手插兜里筆直向前走。
他和目標人物打了個照面,隨即用腳絆了對方一下,然后扶住踉蹌不穩的男人,勾勾嘴角,擦肩而過。一切看上去沒有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