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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小宋每回都真情實意的,那張小嘴叭叭的,跟天生抹了蜜一樣。”
提到宋承宇,沈秋璟雖面上不顯,但情緒已經先低了下來,放在身側的手不由自主地握成了拳頭。
江回笙瞥了他一眼,從鼻尖發出兩聲哼哼,再度感慨道:“真是造化弄人啊。看上去好端端的人,怎么就突然自個兒想不開走了呢。”
“好人不長命,而像我這樣的禍害,卻還活崩亂跳的,老天也真是缺德,你說是不是。”
沈秋璟抬眸的一瞬間,對上了男人黝黑的眼睛。
像是一口井,探著頭往里望,一眼都望不到盡頭,平白無故地只讓人感到背后發冷。
沈秋璟不卑不亢地與江回笙對視著:“對不起江老,是我的錯。”
“是我這個當哥哥的,沒能盡職。”
男人也依舊看著他,片刻后抬手輕輕拍了拍她的肩膀:“瞎說什么呢小沈。”
“小宋自殺,是我們誰都想不到的事情,別把擔子全擱置在自己肩膀上。”
“再說了,你和小宋都是我看著長大的,手心手背都是肉,真要攬責任,也該是我這個老人的錯,沒有把你們都照顧好。”
說完,江回笙又惋惜地補充道:“唉,要是早一點察覺到,也不至于到如今無力回天的地步。”
“我還眼巴巴地等著他跟我家那個鬼丫頭多接觸接觸,成一段緣分呢。”
相比起沈秋璟,江回笙其實更喜歡宋承宇。
這個小子雖然比不上沈秋璟腦子聰明,手里有本事,但那么多年看下來了,為人還算是不錯可靠的。
年輕時起起伏伏經歷了那么多,江回笙也不奢望江初玥回頭能給她自己尋到個什么所謂185黑皮體育生,就宋承宇這種嘴巴甜會哄人,講義氣,做事也不含糊的人,已經算是這個行當里為數不多的“良人”了。
但江回笙也看得出來,沈秋璟對于他這個實質也一無所知的“弟弟”,有著近乎變態的控制欲。
從沈秋璟自己入行,卻不讓宋承宇沾手半點這茬子事就能看出來。
而這也是為什么,人人都以為“懸日”的當家老板是沈秋璟化名的宋文岳,卻不知道,其實后頭還有個二老板。因此,對于宋承宇死亡的消息,除了他們這個幾個與沈秋璟交往較多的,幾乎鮮有人知。
說到底,要不是沈秋璟在這中間作梗,他也不至于讓江初玥和宋承宇連面都沒見上過幾回。
不過那宋承宇看著就也像是很聽沈秋璟話的人。
沈秋璟讓他做什么都不帶猶豫地轉身就去做,就連江回笙自己每回見到宋承宇,對方都是乖乖地跟在沈秋璟身后,直等沈秋璟入座后,才會湊到他身邊來,同他問好攀談。
要是沈秋璟當日與他鬧得不愉快了,宋承宇這死小子便也跟看不到他似的,連個眼神都不會給他,只會屁顛屁顛地跟著沈秋璟走了。
江回笙想到這,就也忍不住直嘆一大口氣。
想著哪怕回頭沈秋璟選擇放人了,但他看上的人也未必真回來到他手底下。
強扭的瓜不甜,他也不指望江初玥真能瞧得上宋承宇。
那丫頭的脾氣,真是越來越讓人捉摸不透,也不知道是隨了誰。
“也真是奇怪,小宋的脾氣跟你,倒是真一點都不像。”
簡直是一個天一個地般的存在,偏生就這樣性格截然相反的人,做了十多年的兄弟。
對此,沈秋璟也沒否認,點點頭。
但對他而言,養宋承宇,和養個寵物實際上并沒有太多的區別。
他小時候養過一條狗,白色的,品種是拉布拉多。
可能是因為他出生的時候,母親就因為難產他去世,而身為父親的男人又幾乎不怎么出現在他面前。所以作為賠償,在十歲生日那年,他從沒見過幾次面的父親那里收到了這個禮物。
這條拉布拉多天生親人,見到他的第一眼,就撲進他的懷里,瘋狂搖著尾巴親他。
不僅如此,這狗還格外黏人,無論他走到哪里,都喜歡跟在他身后,四條小腿吧嗒吧嗒地踏在地面上。就算是晚上睡覺,也是寸步不離,每天都撲騰著要爬上他的枕邊,窩著睡才能安分下來。
想到這里,沈秋璟的腦海里浮現出來了男生熟悉的睡顏。
——靠在他手臂側的簡瑄側著身子,面朝他屈起自己大半個身子,手指虛虛勾著他的衣服邊,鼻間處呼著綿長的氣。
但只要他稍稍一動身,本來還安靜熟睡中的人變會立刻皺起眉頭,并往他這邊挪動幾分,像是只有待在他身邊才肯罷休。
在江回笙視線注意不到的死角里,沈秋璟輕挑了下眉毛,無意識地微微上揚了一下嘴角。<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