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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鋪天蓋地的攻擊,吳馬麻只能單槍匹馬親上火線。
因為沒有主流媒體愿意撥出時段,讓她上節(jié)目(歸咎于劉家的媒體影響力,)吳馬麻只能找上公共媒體,晚間時段的談話性節(jié)目,讓自己取得「相對平等的」話語權(quán)。
因為可蓉案仍在調(diào)查,避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沒有負責該案的調(diào)查人員愿意接受節(jié)目邀請,上電視「給社會大眾交代。」
亦無甘愿冒風險,幫一位有重大嫌疑的嫌疑犯說話的律師接受邀約。
唯有,一位經(jīng)常義務性上節(jié)目,進行法律釋疑的教授,愿意與吳馬麻同臺。
節(jié)目上,吳馬麻可說是「豁出去了」──
毫不避嫌,亦不顧自己與兒子的隱私,將所有能夠取得證據(jù)(包括極為私密的內(nèi)容,)一併帶到節(jié)目現(xiàn)場,就在討論桌上,「整齊陳列」相關證據(jù):
像是,家倫與當事人line對話紀錄、存放手機里面的相簿、發(fā)生事件當天,在家拍的全身照片,與拒絕進食后插管的照片,以及驗傷報告。
根據(jù)驗傷報告,除了手臂和手腕上有淺層、綑綁過的勒痕,以及兩側(cè)大腿被用力拍打后留下的瘀傷,身上其他部位都沒有明顯外傷──
尤其,沒有媒體謠傳的「被受害者抓傷的傷痕」或「掙扎過程被擊中,而留下的外傷。」
吳馬麻哭求劉馬麻,放過她兒子跟全家:
「你們手握媒體資源,整天讓名嘴在那邊亂扯、鋪天蓋地,用假訊息抹黑我們家倫,還霸凌我們?nèi)摇N乙貏e向劉馬麻喊話:可不可以請你放家倫一馬──」
吳馬麻所主張的「家倫才是受害者,」事實上,并非毫無道理。
她提供的照片,與當時負責現(xiàn)場蒐證的老師們的證詞,是吻合的:
當時,幾位前往后棟儲物間的老師,在調(diào)查完現(xiàn)場之后,有先討論過。
首先,吳老師只有手臂和手腕有繩子綑綁過的勒痕。
再者,他的內(nèi)褲和外褲像是拉扯襪子,向外翻的方式,被強硬脫下來;并非自己脫下的。
還有,現(xiàn)場除了鐵椅上,和附近的區(qū)塊地上,沾滿液體,其他地方?jīng)]有打斗,或掙扎過的痕跡。
最重要的是,家倫老師的雙手很乾凈;除手汗,并未沾上血跡或其他體液。
基于這些證據(jù),他們決議「不排除家倫老師受暴」的可能性;也可能是「教師的把柄被學生掌握住,只能對學生言聽計從。」
如此判斷,但不排除「師生戀」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