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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要叫他負責,誰叫他不早點告訴我!
他很厲害,我不得不這么說。
因為他的筆試一百分,路考也是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的,當他拿著駕照在我面前晃誘時,我只能羨慕,并且詛咒他。
但是,我們還是很和平地相處,不再像一年前一樣,見面就斗嘴。
他考到駕照那天,是我看過他最快樂的時候。我想可能是成就感作祟吧,他居然要請我到 friday's 吃飯?
但是,人的遭遇是很奇怪的,樂極,就真的會生悲。
就在我們要出門到 friday's 的前一小時,他的車停在路邊被別人撞到,真是倒楣得很。
而且好笑的是,撞到他車子的人,是他同學的女朋友,基于男人無聊且愚蠢的大方,他還笑著跟那個女孩子說:「沒關係,小撞傷,不算什么,你沒事就好。」
結果,我陪他到修車場給人估了一下修車的價錢,因為他無聊且愚蠢的大方,他自己賠自己七千五百元。
我做人是很善良的,所以當我們從修車場出來時,我跟他說可以不去吃 friday's ,把錢留著修車吧。但他硬說要,而且非常堅持。
天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反正我沒啥損失,又有大餐可以吃,何樂而不為?
我們搭上公車,打算到基隆路上那家 friday's,等公車時,他就一直很不安,問他怎么了,他又說沒什么,結果,他在車上吐得亂七八糟,我的新裙子也險些遭到波及,車上的乘客都在看著我們,而我手忙腳亂地拿面紙給他擦,還得幫他找塑膠袋,還好公車司機給了我們一個,不然我想他一定會「穢物染車」。
原來,他坐車會暈車,坐飛機會暈機,坐船會吐得更厲害,只有自己開車的時候,才不會有這種癥頭出現。
吃完飯后(其實他沒吃多少),我再也不敢帶他坐公車,只好陪著他走路回家,他一直叫我坐車回去,他自己走就可以了,但我總覺得,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既然他請我吃了一頓,我陪他走一段路也不會損失太多,頂多腳會痠而已。
我不知道陪他走那段路是不是一個錯誤,但或許那個錯是我引起的。
因為我問他,為什么爺爺去世那天,他會待在醫院外面。
而他給我的答案,讓我對他,有了另一種感覺……
我是不是不討厭你了?在那一秒鐘之后……<script>chapter1();</script>